北京市教育委员会:
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变更举办者、办学地址有关材料的函》(京教函〔2020〕8号)等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6号)等有关规定,经研究,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举办者之一由“北京锡华未来教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北京学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”,办学地址由“北京市大兴区狼垡镇”变更为“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”。
二、你委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,指导北京学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,加大办学投入,改善办学条件,推动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顺利转设。
教育部
2020年8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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